113年改為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評量後,是否會影響原考試及格人員參加職前訓練資格?
(一)考試院所舉辦導遊、領隊人員考試係採考訓分離制,考試及格人員可自行斟酌其就業需求,決定參加訓練,不必於考試及格當年即參加訓練。
(二)導遊、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導遊、領隊人員類科通用制評量及華語導遊、領隊人員類科評量測驗及格人員,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3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,逾期未參加者,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。
(三)導遊、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外語導遊、領隊人員類科專用制評量測驗及格人員,應於接獲交通部觀光署發給參加職前訓練通知書之日起1年內參加職前訓練合格結業,逾期未參加者,其評量測驗及格資格不予保留。但因產假、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無法接受職前訓練者,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以書面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展延,其展延期間以1年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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